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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9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7年9月1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安装等17个专业)
 三、专业调整及衔接问题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五)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六)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10:00-31日16:00。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7月27日-8月2日(9:00-11:00,13:30-16:00)。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在外省市参加2006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本市老考生现场确认,须完成网上报名,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携带2006年度准考证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7年8月25日10:00-8月31日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务费为70元,其余三科考务费每科50元。
    注:本公司组织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请按本通知要求准备资料于2007年7月23日、24日上交于培训部张玉杰处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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