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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公司报名要求 凡需由公司进行报名的员工(可自行报名),必须将本部门领导审核意见、准备好的报名资料及考务费交到各部门行政助理处,再由各部门在2008年5月23日前统一上交公司培训部汇总,公司将按时统一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等事项。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它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08年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9日-6月9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6月12日-6月17日(9:00-11:00,13:30-16:00)。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办理点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参加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缴费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8年8月21日-9月6日16:00在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七、考生须知 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在答题时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网站“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