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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
  根据《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2012年建筑市场重点稽查工作方案》的部署,按照《关于在建设交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十八大期间城市运行和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沪建交联〔2012〕830号)、《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交〔2012〕644号)和《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交联〔2012〕590号)要求,定于201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市相关管理部门组成检查组赴各区(县)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重点包括区县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在建项目建设各方贯彻执行监理制度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规范经营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
  (一)各区县专项检查的组织开展情况
  1、指导在建项目自查自纠的工作情况;
  2、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的工作情况;
  3、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的工作情况。
  (二)在建项目执行监理管理制度情况
  1、监理取费、监理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设各方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情况;
  3、项目参建各方履行建设程序、落实监理工作职责情况。
  (三)在建项目“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情况
  1、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
  2、重大危险源排查、控制情况;
  3、安全事故隐患消除情况。
  (四)在建项目规范经营行为的情况
  1、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行为;
  2、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听取区(县)工作汇报
  各组在组长主持下,听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材料。汇报内容包括:一是区域内在建项目及检查的基本情况;二是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三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四是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查阅材料包括:区(县)组织开展检查的相关文件,在建项目清单,检查记录,处罚材料等。
  (二)检查项目现场情况
  各组在每个区(县)检查不少于4个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检查项目以三种方式确定:一是每个区(县)各推荐1个项目;二是从各区(县)在建项目的清单中随机抽取;三是对今年以来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在建项目必查。
  (三)检查情况分析反馈
  各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于8月31日前在所检查的区(县)召开情况反馈会,由组长主持,统一就检查的情况进行解析和讲评。
  (四)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各组应在9月5日前向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检查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本组的检查概况,对所查区(县)执行监理管理制度情况、在建项目“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情况、经营行为情况的总体评价,该区(县)好的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监督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组成员安排
  各检查组成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
  组长:市建设交通委建设市场监管处俞恩泽
  参加单位:市受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市安质监总站、市监理协会、长宁区建设交通委、青浦区建设交通委
  抽查区域:黄浦区、徐汇区、奉贤区
  联系人:市建设交通委建设市场监管处鲁超
  (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汇总)
  黄浦区联系人:王文斌
  徐汇区联系人:张杰
  奉贤区联系人:唐玉华
  第二组
  组长:市建设交通委建设市场监管处李国富
  参加单位:市受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市安质监总站、市监理协会、黄浦区建设交通委、徐汇区建设交通委、奉贤区建设交通委
  抽查区域:浦东新区、静安区
  联系人:市建设交通委建设市场监管处赵华新
  (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汇总)
  浦东新区联系人:王毅
  静安区联系人:郁震飞
  第三组
  组长:市受理服务中心许智勇
  参加单位:市受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市安质监总站、市监理协会、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静安区建设交通委
  抽查区域:杨浦区、宝山区、崇明县
  联系人: 市受理服务中心阚鸿弟
  (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汇总)
  杨浦区联系人:吴志梁
  宝山区联系人:秦虹
  崇明县联系人:姚昶熙
  第四组
  组长:市市场管理总站马燕
  参加单位:市受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市安质监总站、市监理协会、杨浦区建交委、宝山区建交委、崇明县建设交通委
  抽查区域:虹口区、松江区
  联系人:市市场管理总站钱绍元(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汇总)
  虹口区联系人:王渊
  松江区联系人:陈栋
  第五组
  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张常庆
  参加单位:市受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市安质监总站、市监理协会、虹口区建设交通委、松江区建设交通委
  抽查区域:普陀区、嘉定区
  联系人: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张嘉洁
  (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汇总)
  普陀区联系人:陈敏
  嘉定区联系人:吕强
  第六组
  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陆鸣
  参加单位:市受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市安质监总站、市监理协会、普陀区建设交通委、嘉定区建设交通委  
  抽查区域:闵行区、金山区
  联系人: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龚斌
  (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汇总)
  闵行区联系人:黄慧
  金山区联系人:石磊
  第七组
  组长:市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周翔宇
  参加单位:市受理服务中心、市市场管理总站、市安质监总站、市监理协会、闵行区建设交通委、金山区建设交通委
  抽查区域:长宁区、青浦区、
  联系人:市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蔡亮
  (负责联系协调和资料汇总)
  长宁区联系人:李志斌
  青浦区联系人:沈晓冬
  此外,本次检查委托闸北区建设交通委稽查办,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对区域内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并于9月5日前向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检查情况报告。
  四、联络协调和宣传等事宜安排
  (一)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次检查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参加检查组的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检查组在本区域实施检查。
  (二)在规定的检查时间段内,各组检查的具体日程安排由组长确定,由联系人负责通知。
  (三)在检查前,各组在组长主持下召开预备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组实际,研究确定副组长及相关人员分工、检查方案、后勤保障等具体事宜。
  (四)各组可视检查需要,组成监理小组、经营行为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等若干小组同步开展检查。小组成员由组长确定。
  (五)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安排1名检查人员参与对其他区县的检查工作,并安排1名联系人负责与检查组对口联系。
  (六)各组组长负责安排检查用车和工作摄录像,检查完成后将像资料统一由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汇编存档。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
   联系人: 俞恩泽,联系电话:13801977070;
            方海,联系电话:13601951975。
传真: 64430434电子邮箱:shjichaban@126.com
            ——摘自2012年8月27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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