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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上半年本市混凝土及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沪建安质监[2012]51号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了确保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2012年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督计划,市安质监总站近期组织开展了上半年度混凝土及混凝土用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现将检查和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及总体评价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共抽取混凝土用原材料123组,施工现场跟踪抽取混凝土成型试块50组,涉及72家混凝土搅拌站,占备案持证企业数的32.29%。经检测,原材料合格率为87.8%,比上年同期提高12.2个百分点,现场混凝土试块因龄期关系正在检测之中,合格率情况另行通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先后开具整改通知书7份,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使用未经复试材料以及管理失控的4家责任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检查总体评价:随着对保障房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增强,搅拌站的质量管理有所加强,也促使原材料质量好转;但是部分企业仍不重视质量管理,混凝土及原材料的质量不够稳定,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水泥富裕强度不稳定。这次抽检的24组42.5普硅水泥合格率(交货质量合约率)91.7%。平均强度52.8MPa,其中强度最高61.6MPa,最低46.7MPa,最高和最低强度相差14.9MPa,强度大于50 MPa占62.5%.。与去年同期相比,合格率提高约7个百分点,平均强度上升3.6 MPa,最低强度也有所提高;但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合格率、平均强度等指标均略有下降,其中强度大于50 MPa的减少3.5个百分点。
  本次抽检未达质量合约要求比率并没有下降,而且水泥强度最高值和最低值相差偏大的现状也没有改变,主要由各企业出厂水泥富裕强度内控指标不一,再加上生产过程本身存在的波动等原因而导致,因此需要加强验收复试管理、合理调整检验批次。
  (二)矿粉质量好转但质量管理仍有薄弱环节。这次抽检24组矿粉合格率100%,与去年相比明显提高。但是质量监控仍不可松懈,如7天、28天最高活性指数比去年同期都有所下降应引起重视,在经营行为和质量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企业新建生产线,在调试阶段未明示告知,新产品以老线产品名义对外销售,品质的差异容易影响混凝土质量;又如质保书签发不及时,数量、批次混淆。
  (三)粉煤灰质量徘徊不前。这次抽检25组粉煤灰的合格率为84%,比去年同期提高约7个百分点,但是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则下降11个百分点。近几年粉煤灰抽检合格率基本在80%-90%之间徘徊,说明粉煤灰质量仍处较低水平。粉煤灰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细度,而管理是控制细度的关键因素。在调查中发现,国有骨干企业原灰来源稳定,产品质量比较稳定,但是个别企业忽视对经销商的监督,掉包、掺假的情况也屡有发生;民营企业生产能力普遍偏小,无法满足旺销时需求,成品粉煤灰质量波动较大。调查中发现,极个别经销者张冠李戴,销售来源不明的粉煤灰,未经磨细的粉煤灰进入搅拌站现象仍未杜绝。
  (四)砂石料质量反差大。这次砂抽检的合格率84%,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提高4个百分点,但是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则下降了11个百分点;石子的合格率80%,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提高8个百分点,比去年下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质量预控矛盾有所缓解。
  据统计,砂的含泥量平均为1.3%,其中含泥量最高2.4%,最低0.2%;细度模数平均2.6,最高3.3,最细2.0;石子含泥量平均为0.7%,其中含泥量最高1.4%,最低0.2%;泥块含量平均0.3%,最大0.8%,有两组未测出泥块含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砂石料质量均有了明显的提高。市场供应充裕使得砂石料质量有了保证,但是不规范的使用行为上通病依仍然存在,违规使用特细砂的现象时有出现。质保书验收不严、复试代表性不强、台账登记内容真实性不够等管理环节方面的问题没有根除,合格供应商选择“合格供应商推荐名录”流于形式、使用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产品的情况仍然存在。
  (五)其它管理问题。原材料边使用边复试情况仍有发生,人为分割检验批次问题依旧存在;检测原始报告不填编号、台账修正原始记录不够规范、水泥和矿粉质保书到位率低等问题亟待改进。对市安质监总站[2010]50号《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执行不力,部分原材料进场验收松懈,未严格执行“一车一验”的管理要求,导致部分不合格原材料被用于混凝土生产中。对水泥快速检测报告、矿粉出厂磅码单、粉煤灰质量跟踪单等资料验收还不严密,有个别企业供应链无法溯源,给不良供应商留有趁机空隙。合格供应商名不符实流于形式,检验部门人员不足等管理顽症还未根本改进。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一)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一)
  (二)对供应不合格原材料责任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见附件二)
  (三)本次监督抽检结果记入相关责任单位年度诚信考核不良记录档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并全市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名单
1、上海海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使用低于设计要求水泥)
2、上海电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石洞口站
(使用细度不合格粉煤灰)
3、上海成林混凝土有限公司
(使用细度不合格粉煤灰)
4、上海青蚨混凝土有限公司
(使用细度不合格粉煤灰)
5、上海嘉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使用细度模数不合格混合砂)
6、上海百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使用含泥量超标石子)
7、上海一钢建设有限公司
(使用含泥量、泥块含量超标石子)
8、上海宏燕混凝土有限公司
(使用细度模数超标、颗粒级配不合格砂)
9、上海尧杰混凝土有限公司
(使用非连续级配石子)
10、上海宏开混凝土材料有限公司
(使用非连续级配石子)
 
 附件二:
供应不合格原材料责任单位通报批评曝光名单
 
1、杭州仁和矿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生产的5-25石子含泥量超标
2、上海电桥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的粉煤灰细度不合格)
3、太仓杰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供应细度不合格粉煤灰)
4、富阳市三江石料有限公司
(生产含泥量、泥块含量超标石子)
5、上海名兰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颗粒级配、细度模数不合格砂)
6、安徽省南陵县新建建材有限公司
(供应颗粒级配不合格石子)
7、芜湖县申海建材有限公司
(供应颗粒级配不合格石子)
 
——摘自2012年7月27日《上海建筑建材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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