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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2011年第三次保障性住房工程暨建筑节能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 沪建安质监[2012]15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制度,提高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和建筑节能质量水平,市安质监总站会同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于2011年11月24日至12月29日,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2011年度第三次质量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以结构或建筑节能施工阶段的保障性住房为主,包括部分公建和商品房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质量、现场施工质量、监理质量、承发包经营行为以及工程实体检测等。本次共检查了52个单位工程,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 42个、公建项目8个、普通商品房工程 2个;处于结构施工阶段30个、节能施工阶段22个。
二、总体评价
通过检查表明,本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大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都能较好地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如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南站地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楼工程、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包施工的上广电地块经济适用住房2-2标段8#房工程,现场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安全以及经营行为都较好。
但是,也有一部分项目在设计、施工质量和市场经营行为上存在较多问题,甚至留下质量隐患。
三、存在问题
(一)设计质量问题
1、设计单位质量控制不严
(1)施工图设计文件盖章签字不规范。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签字;缺专业会签;设计变更或修改通知单注册执业人员未盖章。
(2)设计说明中设计依据仍选用规范废止版本,未采用规范现行有效版本。
2、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现象时有发生
由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西渡站综合配套——南楼”项目,部分一级框架梁(如:KL6)梁端截面的底面纵向配筋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比值小于0.5,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第6.3.3.2条的规定;+45.95m以上300厚剪力墙竖向分布筋实配小于计算值,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4.2条的规定;且部分肢长小于3倍墙厚的剪力墙未按框架柱进行截面配筋,致使剪力墙端部配筋量不足。
3、建筑节能问题较多
节能图纸与计算书不一致,节能计算错、漏、缺时有发生。节能设计外墙用30mm厚无机保温砂浆代替原设计50mm厚XPS板,未复核节能计算书所建模型及相关数据输入的正确性,未调整保温砂浆和泡沫玻璃的修正系数;未补充变更后节能设计相关的保温构造设计,如窗洞口、窗台口、女儿墙、外挑板、凸窗的侧壁、顶板、底板等。
4、结构设计问题不少
(1)部分工程抗震构造设计不满足规范要求。框架梁钢筋水平锚固长度小于规范规定的0.4Lae;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未将箍筋最小直径放大一级;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未见上下层刚度比验算;底层剪力墙层间位移角大于规范要求。
(2)结构计算缺漏错较多。缺地下室外墙计算;地下室外墙混凝土强度等级计算为C30,图纸上标为C35;缺地下室底板计算;缺沉降计算和基础梁计算等。
(3)设计单位未在施工图中说明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等工程桩应按地基及桩基规范采用单桩静载荷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5、不重视建筑功能设计
(1)地下室分为若干个防火分区,其中有一个防火分区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的要求。
(2)无障碍入口大门未采取防护措施,门内外高差15mm未采用斜面过渡。
(3)底层门厅窗与厨房窗转角距离不足2米,不符合《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第7.6.2条的规定。
(4)各层平面两户相邻空调室外机板处未增加防盗设施。
(5)设计说明中仅要求大于1.5㎡的窗玻璃采用钢化玻璃,不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的规定。
(6)高层住宅卫生间等采用外平开窗,不符合住建部文件要求。
(二)实体施工质量问题
1、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仍普遍大量存在。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部分工地旧模板重复利用时不刷脱模剂造成主体结构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混凝土结构爆模、蜂窝、麻面、露筋、漏浆的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工程的结构尺寸与设计要求存在偏差,如楼梯休息平台的宽度、楼层的层高、洞口过梁的设置达不到设计要求,个别项目楼板渗水或有渗水迹,部分处于结构施工阶段的工程,混凝土强度现场实体回弹检测推定值偏低,达不到设计强度要求。
2、钢筋工程不按图施工现象较多,施工质量亟待重视和提高。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部分工程存在女儿墙板钢筋缺竖向钢筋、横向钢筋,部分剪力墙板漏设拉钩,局部楼梯钢筋少放、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暗柱拉筋少放或漏放,同截面接头超标,构造柱根部箍筋、主次梁交接处箍筋加密区未加密,个别钢筋电渣压力接缝不饱满、错位等问题。此外,还有部分工程调直钢筋在调直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
3、二结构施工质量问题依然存在。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外墙材料变更未经设计、审图确认,部分工程填充墙甚至使用多孔粘土砖;砂浆饱满度、灰缝厚度不符要求,甚至有个别项目部分砌块“生摆”无砂浆;部分项目拉结筋漏设或松动。另外,诸如窗台板未按规定伸入两边墙体,过梁搁置长度不符要求现象较多;填充墙砌至梁底未留缝或留缝用砂浆嵌缝;部分墙面砌体凹凸不平,外墙小砌块强度差、存在断裂现象;窗框、门框固定在空心砌块上;不同厚度的材料砌墙未设置构造柱等。
4、装饰阶段施工质量问题较多。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窗框周边发泡剂打设不饱满,部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外墙保温施工和门窗施工在技术复核上没有统筹考虑,造成外墙保温施工“咬樘子”,留下窗边渗水隐患;有的工程不同墙体材料交界处网格布和钢丝网片设置不规范,造成工程尚未竣工墙面已有裂缝和钢丝头的返锈点已经出现;个别项目外墙面砖铺贴部位耐碱网格布检测不符合要求;此外,套内阴阳角粉刷不顺直;屋面整浇层离墙缝未设置、天沟积水、面层砼裂缝、出屋面管道高度不符要求等。
5、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节能材料复试和现场检测批次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的工程门窗的三性和传热性能及玻璃的检测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如不按照窗的开启方式送样复试,多规格门窗未全部送样;幕墙四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和平面内变形性能)试验普遍晚于施工时间;此外,个别工程外保温系统施工前未做水泥砂浆找平层或无机保温砂浆局部厚度不符设计要求,网格布设置、岩棉板锚栓设置数量不符规范要求,现场不留置无机保温砂浆同条件养护试块,保温砂浆复试时间滞后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三)监理存在的问题
1、现场监理人员对材料报审、分包单位的审核把关不严,盲目签署同意的书面意见。如对节能材料先使用后复试、部分专业分包合同未备案等行为签字同意。
2、对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力度不够。旁站记录无实际内容,特别是无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防渗漏隐蔽工程)的旁站记录。大部分工程缺乏关键部位及整改前后的影像资料,个别项目无现场计量和标养室检查记录。
3、监理细则和监理规划编制针对性差、漏项,可操作性差,甚至监理细则无审批手续。检查发现大部分工程的监理细则编制没有项目特点,简单、笼统、内容不全,为通用版式,各个项目均能套用,未能按照具体项目如分户验收、屋面防水、保温节能工程、通病防治等,提出针对性的监理方案和监理措施,甚至发现个别项目的监理细则和规划缺少审批手续。
4、监理平行检测工作进展缓慢。由于保障房造价低,平行检测的费用无法落实,因此还有很多工程未开展平行检测工作。
5、对监理报告制度执行力度不够。部分监理企业未按文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监理专报以及监理紧急报告。
四、检查结果
(一)对在本次专项检查中成绩优异的工程给予上海市2011年第三次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检查优胜杯荣誉,并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见附件一)。
(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见附件二),同时记入保障性住宅建设质量诚信档案中的不良记录。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监理单位要对影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环节重点控制,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要求,严格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在主体结构验收前应开展质量分户验收。
(二)保障性住宅相关参建单位要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未经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无合格证书的材料坚决不得使用。同时,要严格落实执行监理单位30%平行检验的管理要求。
(三)落实住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设置永久性责任铭牌,明确工程名称、工程参建各方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及开竣工日期。
(四)各相关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宅工程的质量监管,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保障房质量关键环节和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对质量问题严重的责任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摘自2012年2月23日《上海建筑建材业网
附件一: 上海市2011年第三次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
优胜杯项目和参建单位及参建人员名单
一、南站地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楼工程
建设单位:上海地产馨逸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朝晖
施工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蔡翔
监理单位: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经纬国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炯
审图单位: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二:
全市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人员名单
一、江桥10号地块
施工单位:上海豪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宝昌
二、上青家园
施工单位: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平
设计单位: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军
三、东元坊住宅小区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宋美华
四、大居动迁安置J3-4地块
施工单位:上海龙行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汪中耀
五、西渡站综合配套工程——南楼
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结构工程师:易良
审图机构:上海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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