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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第二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和注册工作的公告
一、继续教育 (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人员,应当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在一个有效周期内,继续教育学时须满48学时,方可参加延续注册。(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 (二)继续教育采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和现场授课的形式。申请人应当登录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网站(网址:www.51safe.com.cn)选择“安全培训”,点击“上海市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选择继续教育的课程和时间,并打印学员证,凭学员证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方可算报名成功。按照学员证上的地址和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授课。 (三)参加现场授课时请带好学员证。 (四)报名及缴费时间: (1)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2012年3月及以前的人员(有效期请详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于 费用:每门课程每人200元整(含教材费、午餐费) 现场确认地点:田林路191号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2号楼2楼****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