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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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2012年第四季度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沪建安质监[2013]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提升本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市安质监总站组织本市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于2012年11月至12月期间对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开展了2012年第四季度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涵盖了设计文件质量、工程实体施工质量、现场监理工作质量、市场承发包经营行为、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材料抽检及工程实体检测等方面,抽查了全市16个区(县)的48个保障性住宅工程,其中处于节能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32个,结构施工阶段的工程16个,检查中共开具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27份。 二、总体评价 通过检查表明,本市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建设各方质量意识不断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到位率有所提升,设计质量通病控制能力有所改善,创优工作成效较为明显。但是本次检查也发现,部分工程现场质量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状况欠佳。 三、存在问题 (一)设计质量有待提高,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依然存在。 1、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依然存在。检查发现,个别工程电梯井道紧邻起居室,违反《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2011年版)第6.1.5条的规定;个别工程底层公共走道净宽小于1.2m,违反《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5.2.1条的规定;个别工程卫生间墙身防水措施未做,违反《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7)(2011年版)第7.4.4条的规定;个别工程坡屋面为倒置式屋面,但屋面保温材料选用体积吸水率大于3%的水泥发泡板,违反《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第4.3.1条的规定。 2、建筑节能设计有缺陷。检查中发现,一些在建工程未根据沪建交【2011】1143号文“关于执行上海市工程建设《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2011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1)进行节能设计。其中,个别工程于2012年4月重新修改节能设计的;还有为数不少的工程于2012年1月1日以后进行节能施工,且原节能是依据《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08)进行设计的均未执行沪建交【2011】1143号文件要求。有的工程设计修改节能材料,修改通知单仅注明材料的变更情况,所有详图均未做相应修改;有的工程外墙挑出结构、地下室顶板和凸窗上下板等处未明确保温构造做法等。 3、建筑使用功能设计存在不足。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厨房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小于0.6m2;卫生间门直接开向起居室;单元入口的无障碍门单扇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4、消防设计有漏洞。检查发现,三合一前室排烟面积不足;楼梯间顶层未设置0.8m2的排烟百叶窗;消防登高场地距离高层建筑外墙小于5m;高层住宅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小于12 m;消防车道位置在总图中没有予以明确等。 5、抗震设计有欠缺。检查中发现,一些工程楼面梁与剪力墙垂直相交,连接节点设为刚接,但未采取措施以保证剪力墙出平面稳定,且楼面梁的纵向钢筋伸入剪力墙的锚固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也小于规范规定的要求;个别项目剪力墙的实际配筋率小于规范规定;一些项目楼梯间梯段、梯梁、梯柱的构造配筋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未标注剪力墙底部加强区等。 (二)施工质量通病依然存在,节能工程问题比较突出 1、结构工程质量通病依然存在。 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构造柱、暗柱施工质量问题较为集中。检查发现,部分工程超宽墙体、不同材质砌体过渡及砌体转角等部位构造柱漏设;暗柱箍筋、拉结筋布置时有缺漏;构造柱上下端箍筋加密区未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布置;构造柱植筋数量不足。 (2)混凝土施工质量有待提高。检查中发现,墙、板结构模板工序作业不到位,构件不同程度存在蜂窝、麻面、跑模、漏浆、接槎错位等现象;楼梯梯段板施工缝设置不规范,部分工程梯段板施工缝未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于根部1/3处,而是直接设置在梯段板根部且缺乏相应设计变更手续。 (3)砌体工程施工中窗台板搁置长度过短、过梁嵌入墙体长度不足、砌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 (4)混凝土和砂浆试件制作、养护等环节管理不严格。部分工程存在同条件试件制作数量不足、试件表面标识信息缺漏、养护温(湿)度控制不准确、委托送检记录缺漏等情况;个别工程现场标养室设置不规范,工作面积不足5m2,且砂浆养护箱等硬件设施配置不足。 (5)验收工作流于形式。检查中发现,个别工程现场钢筋存在偏位明显、绑扎缺漏等问题,但是相关检验批验收资料却已合格通过;局部钢筋未经验收却已封闭模板准备浇筑混凝土。 2、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不容乐观。 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节能材料质量合格率不高。本次检查抽样检测节能材料30组,经检测,其中6组保温材料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80%。检测数据显示,无机保温砂浆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在抽取的8组无机保温砂浆材料中有4组材料的体积吸水率、导热系数和干密度等指标不合格,合格率仅为50%。 (2)工程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存在疏漏。部分工程节能材料质量证明书、进场验收记录、管理台帐与检测报告等内容不相匹配,材料见证取样工作不规范,存在先使用后复试的现象;个别工程现场使用的部分节能材料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设计文件要求使用导热系数为0.06 W/(m·K)的屋面发泡保温板,但工程现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书等显示其导热系数指标为0.07 W/(m·K)。 (3)部分工程外墙无机保温砂浆厚度不足。经现场抽检,近30%受检工程外墙无机砂浆保温层施工厚度不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要求;工程外墙内、外保温层厚度不均匀,局部厚度差异较大,个别工程甚至局部外墙节能构造未予实施。 (4)节能保温施工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门窗框四周留置保温层施工空间不足,门窗四周保温构造少做、漏做;厨、卫功能区域的内保温措施少做、漏做;外墙预留孔洞、装饰线条等细部保温措施未作处理;个别工程外墙岩棉保温层与装饰装修工程结合部位保温材料填充不到位,岩棉表面防护措施、锚固件安装缺漏。 (5)网格布留置不规范。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外墙阳角、阴角及门窗框四周等部位网格布未采取加强措施;门、窗、抗裂砂浆面网格布预留长度不足,门窗框四周网格布“一刀切”的现象时有发现。 (6)节能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部分工程节能施工专项方案针对性不强,内容笼统,缺乏关键节点质量控制措施,操作工艺、细部构造交代不清,较难指导现场实际施工;部分节能工程开工报告、样板确认、技术交底、隐蔽工程和检验批验收等制度执行不力。 (三)监理工作质量亟待提高。 1、现场监理人员组织架构不完善。检查发现,大部分工程监理人员从业资格、现场到位率基本符合要求,但是个别监理机构人员过度精简,专业配置不合理。监理人员身兼多岗的情况较多,无法确保日常现场监理工作深度;监理个别专业人员配置不足,较难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部分现场监理履职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监理机构岗位职责不落实、责任界面不明确,监理工作缺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项目总监未能主持现场监理工作,对工程实际质量状况并不掌控,相关工作职责几乎均由总监代表履行,甚至还存在代签总监权限工作文件的情况;部分现场监理人员专业技能不高,不能及时发现工程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较多问题未能在日常监理工作指令、记录中予以体现;部分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日常巡视、旁站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部分工程监理报告制度执行不力。 (四)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检查发现,个别工程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日期、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等条款均为空白;部分项目分包合同备案不及时,备案人员与现场实际到位人员不对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现场到位情况的检查工作不严格;从业人员签章制度尚未完全执行。 四、检查结果 1、对于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行为规范、工程实体质量较好,由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云翔拓展基地经济适用房项目02A-05地块5#楼工程授予2012年第四季度上海市保障性住宅质量检查优胜杯荣誉,并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见附件一)。 2、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见附件二),对质量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提供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的生产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附件三)。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建设各方切实贯彻落实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力度,深化保障性住宅工程创优工作机制,提升全市保障性住宅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二)完善工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与工程样板示范制度,形成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实质性突破。 (三)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宅工程监管力度,严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严究违规单位及个人相关责任,并将相关不良记录适时向社会公示,强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规范建设各方质量行为。 附件一:全市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和人员名单 附件三: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抄报:市建交委质安处、市建管办,各区(县)质监站,市建工、城建集团、外省市沪办建管处、 各管理大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附件一: 全市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和人员名单 一、 云翔拓展基地经济适用房项目02A-05地块5#楼 施工单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选锦 附件二: 全市受到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名单 一、 上海天维建筑设计事务所 二、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上海崇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上海前进建筑工程总公司 五、上海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上海奉贤二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九、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十、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上海海锋建设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十三、上海裕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十四、上海爱杰建设有限公司 十五、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十六、上海精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十七、上海创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八、上海东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十九、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十、上海金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三: 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 一、上海天维建筑设计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吕海江 二、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俞翊熙 三、上海前进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杨学飞 四、上海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 炜 五、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 勇 六、上海奉贤二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伟华 七、上海崇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雷 华 八、上海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明良 九、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 征 十、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文彪 十一、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代杰 十二、上海海锋建设工程承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卫忠 十三、上海爱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蒋志远 十四、上海爱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志鹄 十五、上海裕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文礼 十六、上海创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 寅 十七、上海精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保平 十八、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沙利章 十九、上海东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沈志英 二十、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 霞 二十一、上海金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宗广 二十二、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韩良进 二十三、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孙国南 二十四、浙江建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桂缓峰 二十五、上海锦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陈海峰 二十六、杭州东升铝幕墙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范泽军 二十七、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尹砚发 二十八、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黄志辉 二十九、上海信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夏美霞 三 十、上海睿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三十一、上海雷恩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三十二、浙江远大玻纤网有限公司 ——摘自2013年3月27日《上海建筑建材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