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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沪建交〔20131241

 

各有关局、各区县建设交通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近期将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联系人:徐建福;联系电话:23116443

  传真:23116477E-mailshjjwzac@163.com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沪建交〔20131241

各有关局、各区县建设交通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近期将开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联系人:徐建福;联系电话:

传真:23116477E-mailshjjwzac@163.com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是指由市建设交通委组织,结合市安质监总站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对本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的巡回检查。各有关局、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及市政府设立派驻有关园区的管委会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巡查目的

1、推进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落实,依法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了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体情况,定期分析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

3、推动促进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设交通委分管领导担任,委质量安全监管处和市安质监总站的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小组的其它成员由委质量安全处、市安质监总站、路政局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邀请委市场监管处、稽查办及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协助配合工作。

三、巡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巡查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点内容包括:

1、抽查工程主要参建责任主体的管理体系,包括抽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履职情况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2、抽查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包括抽查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和审图等参建方在施工现场履行法定安全、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3、抽查近期新文件、新规范、新措施的推进执行情况和季节性施工管理情况。

四、巡查计划安排

原则上巡查工作按月安排、按周实施,全年巡查工程项目总量不少于200个,平均每个区(县)全年度巡查不少于8项目,并根据区(县)在建项目实际数量适当调整。每月由委质量安全处确定本月巡查计划并通知巡查小组各成员及相关区(县),每个月巡查不少于2个区(县)。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巡查工作由市建设交通委的相关领导带队。

五、结果处理

1、巡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状况均较好的工程项目,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业绩记入相关责任单位(个人)的诚信档案;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状况较差,且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将给予通报批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责任单位(个人)的诚信档案。

2、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由巡查小组开具整改通知书或暂停施工令等书面文书后,由其受监机构负责督促整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待处罚和整改结束后,由所在的区县建设交通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市建设交通委;市安质监总站受监的项目,由市安质监总站负责督促整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巡查结果结合本市监督系统开展的各类检查定期进行梳理汇总,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和意见。

4、每半年召开一次巡查工作讲评会,通报巡查工作情况,对有效的管理措施进行推广,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点评,并将有关问题转交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履职。巡查组应认真查阅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的建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认真填写有关表格。

2、廉洁奉公。巡查工作应严格执行标准,巡查发现重大问题不得隐瞒,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巡查人员必须依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任何财物,不得接受被查单位吃请。巡查人员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3、反馈及时。巡查组应当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的要求开展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向所在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应通报市场管理部门。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表(试行)

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表(试行)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情况

抽查结果

1

是否按规定施工前办理招投标手续

 

办理

未办理

2

是否按规定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

未办理

3

是否按规定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

 

办理

未办理

4

是否按规定施工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

 

办理

未办理

5

是否按规定委托监理、检测、监测单位

 

委托

未委托

6

是否按规定组织设计图纸交底

 

组织

未组织

7

是否建立现场管理体系

 

建立

未建立

8

是否按规定发包工程

 

符合

不符合

9

是否按规定单列专项费用

 

符合

不符合

10

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符合

不符合

11

是否按规定标明勘察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

 

符合

不符合

12

是否按规定参加桩基分项、地基基础分部验收和地基验槽

 

参加

未参加

13

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符合

不符合

14

是否按规定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

 

标明

未标明

15

是否按规定参加设计交底,签发设计修改文件

 

参加

未参加

16

是否按规定签发设计变更单

 

符合

不符合

17

是否按规定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

 

参加

未参加

18

是否按规定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参加

未参加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情况

抽查结果

19

单位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符合

不符合

20

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责任制

 

建立

未建立

21

项目经理是否按规定履职

 

履职

未履职

22

是否按规定配备项目部相关人员

 

符合

不符合

23

是否按规定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符合

不符合

24

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督

 

监督

未监督

25

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项安全质量技术交底

 

符合

不符合

26

是否按规定进行施工分包管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符合

不符合

27

是否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符合

不符合

28

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验收

未验收

29

是否按规定处理安全质量问题和安全质量事故

 

符合

不符合

30

上级公司是否按照体系管理要求对项目部开展检查

 

符合

不符合

31

是否按规定落实监理提出的整改内容

 

落实

未落实

监理单位

32

单位资质情况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符合

不符合

33▲

总监理工程师是否按规定履职

 

履职

未履职

34

是否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部人员

 

符合

不符合

35

是否按规定审批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符合

不符合

36

是否按规定审查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案、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审查

未审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情况

抽查结果

监理单位

37

是否按规定组织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

 

组织

未组织

38

是否按规定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

 

核查

未核查

39

是否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及唯一性识别标志制度

 

执行

未执行

40

是否按规定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执行

未执行

41

是否按规定参加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参加

未参加

42

是否按规定参加安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

 

参加

未参加

43

是否按规定评价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

 

评价

未评价

44

上级公司是否按照体系管理要求对项目部开展检查

 

符合

不符合

45

单位资质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符合

不符合

46

是否按规定编制监测方案

 

编制

未编制

47

是否按规定实施监测方案并如实记录

 

符合

不符合

检测单位

48

单位资质和能力评估范围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符合

不符合

49

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测回避制度

 

符合

不符合

50

是否按标准编制检测方案并执行

 

符合

不符合

51

是否按规定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内容及结论

 

符合

不符合

审图机构

52

审图机构是否符合认定的审查范围

 

符合

不符合

53

是否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符合

不符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结果统计

 

建设单位

符合           %

不符合         %

勘察单位

符合           %

不符合         %

设计单位

符合           %

不符合         %

施工单位

符合           %

不符合         %

监理单位

符合           %

不符合         %

监测单位

符合           %

不符合         %

检测单位

符合           %

不符合         %

审图机构

符合           %

不符合         %

合计

符合           %

不符合         %

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备注:加注的项目,不符合要求即需停工整顿。

加注的项目,不符合要求即需局部暂缓施工。

检查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公司。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31129印发

-—摘自20131225《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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